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左司

左司

官署名。① 初为尚书都省办事机构。隋、唐、五代皆置,隋朝有郎一员,唐朝有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,为尚书左丞副贰,掌监督管理吏部、户部、礼部十二司政务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监管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奏钞房、班簿房事务,亦有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。辽朝沿置。金朝掌本司奏事,总察吏、户、礼三部受事付事,兼带修注官,回避其间记述之事,有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。元朝并尚书省入中书省,遂改隶中书省,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置,掌吏礼房南吏、北吏、贴黄、保举、礼、时政记、封赠、牌印、好事九科,知除房资品、常选、台院选、见阙选、别里哥选五科,户杂房定俸、衣装、羊马、置计、田土、太府监、会总七科,科粮房海运、儹运、边远、赈济、事故、军匠六科,银钞房钞法、课程二科,应办房饮膳、草料二科,有郎中、员外郎各二员。元末朱元璋中书省置,有郎中、员外郎; 明洪武十三年(1380)随中书省罢。②大理寺所统官署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复置勘磨司,分左、右,有司丞、司副各一员,二十年罢; 建文(1399—1402)初改大理左寺为左司,置都评事、副都评事、都典簿等; 永乐(1403—1424)初复名左寺。③清朝宗人府,盛京礼、兵、刑、工四部均置,分见各条。


官署名,隋朝唐朝宋朝的尚书省皆有此官。尚书省六部,每部左右四司,共二十四司,分掌六部事务。其主官为郎中、员外郎。《通典·职官四·尚书省》:“尚书省都堂居中,左右分司。都堂之东,有吏部、户部、礼部三行,每行四司,右司统之。凡二十四司,分曹共理。”《宋史·职官一》:“左司郎中、右司郎中、左司员外郎、右司员外郎,各一人,掌受付六曹之事,而举正文书之稽失,分治省事:左司治吏、户、礼、奏抄、班簿房,右司治兵、刑、工、案抄房,而开拆、制敕、御史。催驱、封樁、印房,则通治之,有稽滞,则以期限举催。”元朝中书省也置左右司,左司掌吏、户、礼三部文牍。其官有郎中二人,正五品;员外郎三人,正六品;都事二人,正七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内城巡警总厅司法处

   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。在总厅隶属巡警部时期,司法警察事务本为警务处所掌。总厅隶民政部后,改警务处为行政处,另行成立司法处。掌预审人犯、科罚违警、捕送罪犯、侦探秘密等事,并管理司法警察。设佥事

  • 制授

    唐制,除受四品以下,五品以上官称制授,见《资治通鉴·唐纪》“景云元年”条。

  • 快行

    快行,又名快行家,为宋朝宫廷中的吏役,供奔走传达命令之役,皇帝出行时随从执衣服器物。元代也有;蒙古语作“贵由赤”。

  • 地政署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的土地行政,原属内政部土地司和地价申报处的职掌,执行《土地法》及其他土地法令。后成立中央地政机关筹备处,直隶于行政院。三十一年(公元1942年)成立地政署,掌理全国土地行政事务,署内

  • 中外诸军事

    即“都督中外诸军事”的省称。

  • 湖广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即“湖广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
  • 中和乐处

    宫廷音乐承应机构。清置,属内务府掌仪司。掌奏乐事务。设副首领太监二人,太监八十人;辖有斛斗人一百人,从三旗佐领、管领下闲散人中挑选充任,以承应乐技。

  • 通事郎

    官名,三国魏置,掌起草诏令。魏文帝黄初年间,改秘书令为中书令,且置通事郎。专掌起草诏令。

  • 紫微省

    官署名。即中书省,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,五年复名中书省。参见“中书省”。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元年,改中书省为紫微省,改中书令称紫微令,改中书侍郎称紫微侍郎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中书省》注。参看“中

  • 狱子

    宋朝州县下等役人名。掌看守牢狱人犯。役卒名。(1)宋代置于县,掌看守狱囚。参见“推司”。(2)金代在诸县、镇、城、堡、寨的司狱之下置狱子,所掌与宋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