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班殿直
官名。①武臣阶官。北宋前期置,系三班小使臣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成忠郎。②宦官。宋徽宗政和二年,重定内侍官名,改高品置。
(1)武臣本官阶。宋置,为小使臣之一。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易以武阶官之名,称成忠郎。(2)内侍阶官名。宋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由高品改称,秩正九品。
官名。①武臣阶官。北宋前期置,系三班小使臣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成忠郎。②宦官。宋徽宗政和二年,重定内侍官名,改高品置。
(1)武臣本官阶。宋置,为小使臣之一。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易以武阶官之名,称成忠郎。(2)内侍阶官名。宋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由高品改称,秩正九品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法部侍郎设。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佐大臣管理部务。
高级官员手下备使唤的个吏。冯梦龙《古今小说·裴晋公义还原配》:“密地分付堂候官,备下资装千贯。”又《警世通言·王安石三难苏学土》:“荆公命堂候官两员,将水瓮抬进书房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见“掌书”。
①官吏因父母丧去职而重新被起用,称为起复。《晋书·卞壶传》:“遭继母忧,既葬,起复旧职”。宋朝文官父母丧制未终,朝廷起用,先授以武官,系衔添加“起复”二字,然后恢复原来官阶; 直接授以原官者,衔前亦加
命妇封号。始见于南北朝,历朝皆置。多封皇后母、县公之妻及高官之母妻。北周时位在郡君下。唐、五代外命妇封五品官员,内命妇封三品、四品官员之妻,其母则封县太君。不因夫、子得封者,称某品县君。宋朝沿置,封庶
官名。《宋书·乐一》:“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),太乐令钟宗之更调金石。十四年,治书令史奚纵又改之。”
官名。汉朝为将军名号,领郡国材官士(步兵)出征,师还则省。东晋为材官校尉改称,设司马一员,掌工匠土木之事,领营兵,隶中领军(领军将军)。南朝宋、齐沿置,兼隶尚书省起部曹。梁、陈改隶少府卿。北魏初亦置,
隋文帝开皇六年 (586)始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置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复旧,从六品上。实闲简无事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虞员外郎,寻各复旧。五代因之。北宋前期为六品寄禄官,不预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置。为丞相府重要僚属,员 一人,参议军国大事。三国吴亦置,地位较高,不属丞相府,多由左大司马兼任。官名,掌参议军国大事。三国魏置,为丞相府属吏,员一人。吴也置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骁骑率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