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谕德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三年(663 )始置太子左、右谕德各一人,正四品下,掌谕太子以道德,随事讽赞,分隶左、右春坊。宋朝仁宗、神宗、钦宗为太子时皆置,以他官兼任。金朝置为东宫僚属,正五品,掌赞谕道德、侍从文章。明朝隶詹事府左春坊,掌赞谕规谏太子,从五品,以翰林院官兼任。清顺治九年(1652)沿置,员一人,由汉人充任,隶詹事府左春坊,与左庶子等共掌记注纂修之事。十五年省。康熙十四年(1675)复置,满、汉各一人,汉员兼翰林院修撰衔。乾隆十三年(1748)废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三年(663 )始置太子左、右谕德各一人,正四品下,掌谕太子以道德,随事讽赞,分隶左、右春坊。宋朝仁宗、神宗、钦宗为太子时皆置,以他官兼任。金朝置为东宫僚属,正五品,掌赞谕道德、侍从文章。明朝隶詹事府左春坊,掌赞谕规谏太子,从五品,以翰林院官兼任。清顺治九年(1652)沿置,员一人,由汉人充任,隶詹事府左春坊,与左庶子等共掌记注纂修之事。十五年省。康熙十四年(1675)复置,满、汉各一人,汉员兼翰林院修撰衔。乾隆十三年(1748)废。
官署名。即“陕西清吏司”。
参见“沙门统①”。
官名。宋朝置,为枢密院属吏,员二人,从八品。
太子太师、太子太傅、太子太保合称。参见“太子太师”。
①官称。西周至战国为天子、诸侯所置执掌军政的高级长官。秦、汉为中央高级官员的尊称,位次三公。如太常(奉常)、光禄勋(郎中令)、卫尉、太仆、廷尉、大鸿胪(典客)、宗正、大司农(治粟内史、大农令)、少府、
皇帝宫廷中派出的使臣,多由宦官担任。《宋书·袁粲传》:“元徽元年,丁母忧。葬竟,摄令亲职,加卫将军,不受。敦逼备至,中使相望,粲终不受。”唐白居易《缭绫》:“去年中使宣口敕,天上取样人间织。”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中央行政官署之一;掌理司法审判、司法行政、官吏惩戒、行政审判、监狱及保护等事。设总长一人,综理部务;次长一人,辅佐总长处理事务。所属有总务厅,及刑事,民事、监狱三司。国民政府成立后,
官府文书名。唐宋立后妃,封亲王、皇子、大长公主,拜三师、三公、三省长官时用之。由翰林学士撰文。
官名。 北齐吏部始置, 为主爵曹长官,一员,六品上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主爵郎置,为吏部主爵司长官,一员,从五品上,掌封爵等事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为司封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;武则天
官名,掌执法纠察。详“执法刺奸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