并州刺史
官名。北齐以并州为立国之地,建国后有陪都的规制,并州刺史相当于司州牧的职任,治所在晋阳,统太原、乐平、上党、乡郡四郡。
官名。北齐以并州为立国之地,建国后有陪都的规制,并州刺史相当于司州牧的职任,治所在晋阳,统太原、乐平、上党、乡郡四郡。
又称“锡命”。春秋时期君主对臣子赏锡物品、爵位或官职的命令。《左传·成公十三年》: “君来赐命曰: ‘吾与女伐狄’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尚方司”,后称“尚方院”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慎刑司。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。凡审办案件,笞杖者自行处理,徒罪以上咨送刑部。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。设郎中
清朝提督俗称。
清代优礼大臣的方式之一。见“加顶带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贞元四年(公元788年)诏举,张浩及第。
官名。即太子率更丞。官名,即太子率更丞,详见该条。
将军和相国合称。泛指高级文武官员。《墨子·法仪》: “虽至士之为将相者。”
宋朝外都水丞省称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山师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军咨处的长官,军咨处改府以后,为军咨府总务厅的主官。参见“军咨处”及“军咨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