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汉置,为诸从事之一,分部主管郡国事务,类似大郡之督邮,分东西南北中五部,督察所属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崔林传》:“在官一期,寇窃寝息。”注:“《魏名臣奏》载安定太守孟达荐雄曰……时涿郡太守王雄为西部
官场用语。即停止办公之意。清制,每逢阴历年,官署可停止办公,为期约一个月。因此间不用官印,故名。恢复办公时则称“开印”。
流外官名。唐置,为亲王府典军的属吏,秩流外七品,员额不详。
官名。唐朝置为太子内官,三员,从八品。掌东宫帷幄、床褥、几案、舆伞、铺设、洒扫等事,隶司闺。女官名。唐代设此官,为太子内官,从八品,掌幄帟、床褥、几案、舆伞、洒扫、铺设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太子内官》
官学名。西周时设置,其时实行乡遂制度,乡中所居是统治阶级本部族的平民,称为国人,享有议政、举贤服兵役等权利,所以各乡均置乡校,为国人受教育和议政的场所,由乡的长官乡正、乡良人等掌管。参见“乡校”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驻益州,协助护西夷校尉管理当地少数民族事务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为北京,故改刑部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,置官依旧。十八年革。
清朝捐纳事例之一,乃后期之加捐花样。咸丰九年(1859)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。同治中又添设新班遇缺先一班,皆因成交纳实银而称为银捐。其选用之优异仅次于新班遇缺先,以至有“序补过速,见缺指捐”之指斥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王乘象路时护卫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道右,上士二人”,“掌前道车,王出入,则持马陪乘。如齐车之仪。自车上谕命于从车。诏王之车仪。王式,则下,前马。王下,则以盖从
签书枢密院事省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