庭长
官名。民国时为法院中一庭的长官,其职权为监督一庭事务及分配。有民庭庭长、刑庭庭长、合议庭庭长,多由本庭推事担任,或由院长兼任。
官名。民国时为法院中一庭的长官,其职权为监督一庭事务及分配。有民庭庭长、刑庭庭长、合议庭庭长,多由本庭推事担任,或由院长兼任。
南诏用以指坦绰、布燮、久赞,犹唐朝宰相,决国事轻重。
官名。参见“枢密院副承旨”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鸿胪寺官属移往北京,原在南京的鸿胪寺官属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鸿胪寺。设卿一人,主簿一人,司仪、司宾二署各署丞一人,鸣赞四人,序班九人,品秩各与北京鸿胪
官名。西汉置。昭帝元凤三年(前78),辽东乌桓起事,以中郎将范明友为此,率骑击之,因须度辽水,故以为官号。宣帝时罢。东汉明帝永平八年(后65),为防止南、北匈奴交通,乃置度辽营兵,以中郎将吴棠行度辽将
服饰名。亦称二眼花翎。清朝官员所戴花翎之一。即孔雀羽尾端为二眼者。依例贵族中封镇国公、辅国公及和硕额驸者戴之。乾隆(1736—1795)中因功绩伟茂得赐者有傅恒、尹继善、兆惠、阿桂、福康安等人。
宫中绘有彩画的堂室,也称画室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孝成皇帝,元帝太子也。母曰王皇后,元帝在太子宫生甲观画堂。”参看“画室”条。
官名。北齐置,掌并州尚书省五兵曹事务。《北齐书·皮景和传》:“又除并省五兵尚书,天统元年(565),迁殿中尚书。”其职掌与“五兵尚书”略同。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设。时隶巡警部。专司坛庙跸路警卫、稽查内、外城巡警事及应查、交查事件。置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帮办二人,委员三十四人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
见“圉人”。监狱名。商代设置,见于甲骨卜辞。圉的分布,在内地与边塞地区均有,被囚禁者既有战争的俘虏,也有本族的奴隶。
官名。即吏部侍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吏部侍郎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吏部侍郎为司列少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吏部尚书》,参看“吏部侍郎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