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资
官制用语。宋朝选举制度之一。即官员一任期满而考课合格者,可取得该任资序。又称得资。如选人初为防御、团练、军事推官,军事判官者,满三年成资; 掌书记、防御、团练判官,满二年成资。
宋制,官员充差遣满一任即获一资,称为成资。参见“资(2)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选举制度之一。即官员一任期满而考课合格者,可取得该任资序。又称得资。如选人初为防御、团练、军事推官,军事判官者,满三年成资; 掌书记、防御、团练判官,满二年成资。
宋制,官员充差遣满一任即获一资,称为成资。参见“资(2)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属东冶令。流外三品蕴位。
州门下吏名。南朝宋置,见《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》。职主州府兵卫。
州门下吏名。东汉公府有记室令史,掌章表书记文檄。北魏于司州置记室从事,见《魏书·薛辩传》。又《周书·长孙绍远传》记绍远之父雅,北魏时作牧寿春,有管记王硕。可能亦如记室之职。北齐司州亦置记室从事,其下并
官署名。东周王室及韩国等设置。主管收藏财货器物。汉朝诸侯王亦置。《史记·田叔列传》:“发中府钱,使相偿之。”张守节《正义》:“王之财物所藏也。”官署名,东周王室、晋及后来的韩国等置。中府即内府,是与外
宋朝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省称。
清朝给予报捐官生者之凭证。捐事由户部捐纳房主办,收捐或由外省,或由部库,咸丰(1851—1861)以后由京铜局。凡报捐之官生,由户部发给执照,以为凭据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理集市治安。《荀子·王制》:“使宾旅安而货财通,治市之事也。”
光禄勋的别称。《称谓录·光禄寺·禄臣》:“杨雄《光禄勋箴》,禄臣司光,敢告执经。”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之职官。额设八人,佐郎中掌司事。
官署名。(1)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地方行政、经济;二、地方自治团体,其他公共团体的行政、经济;三、选举;四、贫民赈恤;五、罹灾救济;六、贫民习艺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