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部提举管勾官
官名。宋哲宗绍圣元年 (1094)置,掌行免役、义仓之法。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,改称户部提举管干官。
官名。宋哲宗绍圣元年 (1094)置,掌行免役、义仓之法。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,改称户部提举管干官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设置,见“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”。
①官名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始置左、右拾遗各二员,分隶门下、中书两省,掌拱奉讽谏。从八品上,为士人清选。宋初多出领外任,不专任谏职。太宗端拱元年(988),改正言。南宋孝宗淳熙十五年(1188)
宫帐名。辽朝置。亦称“耶鲁盌斡鲁朵”,契丹语兴为“耶鲁盌”,宫帐为“斡鲁朵”。世宗以其父耶律倍之卫从、太祖俘户、云州提辖司及高、宜等州户置。宫帐在土河东,陵寝在长宁宫北。有州三: 康、显、宜; 县一:
官名。又称“监临官”。科举考试中乡试之监考官。总摄考场事务,除主考、同考官外,考场办事人员均归其委派、监督。明制,各省乡试皆由中央委派巡按御史充任。清制,顺天乡试用满、汉各一人,汉员以府尹充,满员以其
官名。即尚书右仆射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右仆射。官名。见“左匡政”。
① 西周称执政大臣。《大盂鼎铭》: “若文王命二三正。”②正职。即一官之长。《周礼· 天官·大宰》: “乃施法于官府,而建其正,立其贰。”③乡官名。晋朝凡千户以上乡置一人。官名。1、长、长官。《尔
选官制度。又名察举、保举、举保。分聪明正直、贤良方正、孝悌力田、儒士、孝廉、秀才、人才、耆民、明经、文学等名目。汉制: 公卿或州郡地方官员须向皇帝推荐人才。凡得荐者,或由皇帝亲询,以观其能,量才使用;
清制,翰林院侍讲以上的满缺,得由各部郎中升补,不限于翰林院出身者,称为外班翰林。这是因为清初满人翰林出身者不多,不敷补授的缘故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五年(1135)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掌提领措置财用,创收总制钱。其官署为总制使司,或称总制司。六年罢。官名。北宋绍兴五年(公元1135年)参知政事孟庾提领措置财用,奏请令州军再增收头
清朝内阁学士之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