掖庭秘狱
监狱名,也写作掖庭狱、掖庭诏狱。汉置,掌奉诏审理不欲公开之案件或皇帝自知无理而又欲治臣之罪的案子。《汉书·刘辅传》:“会成帝欲立赵倢伃为皇后,先下诏封倢伃父临为列侯。辅上书言……书奏。上使侍御史收缚辅,系掖庭秘狱,群臣莫知其故……于是中朝左将军辛庆忌……俱上书曰……旬日之间,收下秘狱……其于治案养忠之义诚不宜幽囚于掖庭狱。”注:“师古曰:《汉书旧仪》掖庭诏狱令丞宦者为之,主理妇人女官也。”
监狱名,也写作掖庭狱、掖庭诏狱。汉置,掌奉诏审理不欲公开之案件或皇帝自知无理而又欲治臣之罪的案子。《汉书·刘辅传》:“会成帝欲立赵倢伃为皇后,先下诏封倢伃父临为列侯。辅上书言……书奏。上使侍御史收缚辅,系掖庭秘狱,群臣莫知其故……于是中朝左将军辛庆忌……俱上书曰……旬日之间,收下秘狱……其于治案养忠之义诚不宜幽囚于掖庭狱。”注:“师古曰:《汉书旧仪》掖庭诏狱令丞宦者为之,主理妇人女官也。”
官署名。明洪武七年(1374)置,设大使一人,正八品,副使一人,正九品,后俱改用流外官。全国共十三所,分掌各地铁矿开采冶炼及征收税课之事。
官名。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(后25)置,任坚镡为此职,统兵出征。南朝梁武帝复置,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,拟厉锋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班阶稍提高,改拟猛烈将
明代乡试有以五经取士者,每经各取一名为首,称为经魁。清初仿明制,有以五经中举者,康熙四十四年(公元1705年)长州蒋学海以五经中举,称五经解元,乾隆十六年始停五经中举之例。后因称乡试中举的前五名为五经
官名。法院进行合议审判时,以一人为长,称审判长,通常以庭长担任,其职务为指挥法庭开闭,维持法庭秩序,讯问被告及证人,代表审判庭宣示。民国时期各级审判机关合议庭的主持人,通称为审判长。
官名。主暴室事,暴室为宫中织作染练之署,有宫人狱。官名,汉置,为暴室长官,掌暴室事。暴室为宫中织作染练工厂,有医务室,也有宫人狱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既壮,为取暴室啬夫许广汉女。”
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掌管满大学士以下翰林院、詹事府等官升补,双单月满、蒙各官升选各衙门题补各缺,查核考试中书、御史。设经承、掌稿笔帖式以办理事务。
官名。唐朝置为太子内官,三员,从八品。,东宫裁剪、缝纫与织绩,隶司则。女官名。唐代太子内官中有此官,从八品,掌裁缝纺织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太子内官》。
清代考功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三月设立,掌收发本司阁钞折件、京外各项公文,并稽核本司支销各款。
养马机关,汉置,掌养骏马,其长官为令、丞。参看“骏马令”条。
满语。意为“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