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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举弓箭手

官名。北宋真宗时,募边民为弓箭手,给以闲田,蠲免徭赋,有战事则入正规军为前锋。神宗时,沿边各路置提举弓箭手,掌本路弓箭手名籍,行教阅、赏罚等事。参见“提举弓箭手司”。


官署名。宋置,掌沿边郡县射地弓箭手之籍,及团结、训练、赏罚之事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提举弓箭手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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