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点仓场所
官署名。北宋置。或称提点仓场司、提点仓草场所、都大提点在京仓场司、都大提点仓场所等。掌开封各粮仓、草场粮草积储、出纳等事务。设监官二人,以閤门祗侯以上充任。真宗时,又别置都大提举官二人,以朝官、诸司使充任,后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各仓场归司农寺掌管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。或称提点仓场司、提点仓草场所、都大提点在京仓场司、都大提点仓场所等。掌开封各粮仓、草场粮草积储、出纳等事务。设监官二人,以閤门祗侯以上充任。真宗时,又别置都大提举官二人,以朝官、诸司使充任,后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各仓场归司农寺掌管。
流外视品官。见“萨宝府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六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,汉置,属太常,俸六百石。先帝陵,每陵园置令一人,掌守陵园,案行扫除。有丞和校长各一人。丞为令之副;校长掌兵戎盗贼事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》。
郡守尊称,即 “明府君”汉朝三国皆然。《后汉书·张湛传》:“明府位尊德重,不宜自轻。” 李贤注:“郡守所居日府,府者尊高之称。”上下,朋友之间均可用。至唐朝,为县令俗称,明清为知县别称。1、汉朝对郡太
① 担任公职之人的总称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论定,然后官之。”孔颖达疏: “其诸侯以下,三公至士,总而言之,皆谓之官。”② 官署简称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在官言官,在府言府。”郑玄注: “官谓校图文
官名。殷朝始置。西周沿置。掌邑的行政长官。《殷虚文字外编》第三四片: “癸酉卜,王贞,自今癸酉至于乙酉,邑人其见方印不其见方执,一月。”官名。西周时置,为乡遂组织中乡的长官,见《师䢅鼎》
见“吴尔哈伯额达喇喇哈番”。
① 御史中丞别称。南北朝时称御史台为南台,御史中丞为台中长官,故名。《宋书·江淹传》:“以本官兼御史中丞,时明帝作相,因谓淹曰: “君昔在尚书中,非公事不妄行,在官宽猛能折衷; 今为南司,足以震惊百僚
太平天国东王以下各王男系前辈之称谓。依太平天国前期定制,东王以下各王男系前辈称国伯,亦称国叔,官爵约于燕王、豫王、侯、丞相相等。按制,国伯衙可置协理一人,尉十人,伺四人,皆职同总制。
指在京城各中央机构办事之吏。清制,京吏有三: 供事、经承、儒士。指京城各衙门的官吏,以别于地方官吏。《清会典》:“凡京吏之别三:一曰供事,二曰儒士,三曰经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