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点坑冶铸钱司
宋代提举坑冶钱公事的官署,见“提点坑冶铸钱公事”。
宋代提举坑冶钱公事的官署,见“提点坑冶铸钱公事”。
官名。唐朔禁军左神威军统兵长官,德宗贞元三年(787)改殿前左射生军为左神威军而置,二人,正三品,宪宗元和三年(808)罢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见“提点铸钱司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右龙署,设都尉。
官名。元大都留守司所属有器备库,至元二十七年(公元1290年)置,秩从五品。掌殿阁金银宝器二千余件。以提点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、副使、直长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门下大夫属官,掌过所的发放,下设掌节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即缇骑,详“缇骑”条。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“占卖关内侯、虎贲、羽林、缇骑营士、五大夫钱各有差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外府中士二人,主管钱币之出入,即政府钱币收入存于外府,其国用所需之钱币亦由外府支出。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外府上士二人,正三命;外府中士二人,正二命。掌绢帛丝麻、钱物、皮角
参见“太弟中卫率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与爽酋、勤齐共掌赋税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长才类科目。大足元年(公元701年)诏举,崔翘等二人及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