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国家的重臣,栋梁之臣,能支撑国家的大臣。《汉书·五行志下》:“起于柱石大臣之位,受命而王之符也。”《后汉书·伏湛传》:“柱石之臣,宜居辅弼,出入禁门,补缺拾遗。”
官名,辽朝置,属北院都部署司,佐北院都部署掌北院部族军民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北院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为北院都部署司的副主官。见“北院都部署司”。
清代职役名。掌一图征催之役。见“都图”。
即镇政府,民国置,办理全镇事务。有正、副镇长各一人。县以下的基层组织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与乡公所组织及职掌相同。参见“乡公所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制国用司的副长官,见“制国用司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元年(1403)于北京置国子监,原置于南京之国子监仍存。十八年定都北京,凡在南京的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国子监。设祭酒一人,司业一人,监丞一人,典簿一人,博士三人,助教六人,学正五人,学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荡属官,佐勋武前锋正都督统勋武前锋五职,禁卫宫掖。从七品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北魏曾有此规定,《魏书·杨椿传》说:“廷尉奏椿前为太仆卿日, 招引细人盗种牧田三百四十顷,依律处刑五岁。尚书邢峦据《正始别格》奏椿罪应除名为庶人,注籍盗门,同籍合门不仕。世宗以新律既
官名。唐中宗景龙三年(709)始置,三都、六府各置一至二员,正七品下,掌园宅、口分、永业及荫田; 诸州各置一员,上州从七品下,中州正八品下,下州从八品下; 旋省。肃宗上元二年(761)复置,德宗贞元十
官名。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。侍奉皇帝身边,听候差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