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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官制度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间定,凡南人任官北方,北官南方。后渐定除学官外,任官不得在本省,无南北之限。
任官制度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间定,凡南人任官北方,北官南方。后渐定除学官外,任官不得在本省,无南北之限。
见“銮仪卫掌卫事大臣” 。
官名。北魏末、东魏各州置,负责城防等军事事务。员数可在一人以上。见《北齐书·窦泰传》、《韩轨传》。官名。北魏置。详“镇副将”条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(1390)于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断事司分置,每司设一人,正七品,分理军中刑狱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革。参见“五军断事司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五德将军之一,武帝天监七年 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五班。陈改为五武将军之一,拟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 见“智武将军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,与佽飞将军同班,普通六年 (525) 刊正将军名号时罢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三班。
尚书都省左、右司郎官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左右司(郎)为都公”。
清末编练的新式军队,简称新军。中日甲午战争时期,清政府派胡燏棻在天津的小站训练“定武军”,光绪二十一年 (公元1895年) 又命袁世凯接办扩编,称“新建陆军”;张之洞也在署两江总督任内编练“自强军”,
官名。金上林署所属有同乐园,以管勾二人主管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永昌元年(公元689年)诏举,彭景直及第。
国君的继承人。《后汉书·襄楷传》:“国胤不兴,孝冲、孝质频世短祚。”胤:后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