封号。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。位在札萨克喇嘛之下,副达喇嘛之上。于北京、盛京、热河等地设十七人。蒙古各庙徒众在五百人以下者亦得设一人。分掌寺庙佛教事务。
官名。①唐朝太子左春坊药藏局置,掌东宫医药。员二人,为吏职。②隋炀帝置为宫廷女官,从七品,二十四典之一。唐朝置,二人,比正七品,属尚食局,为司药之佐,协掌医方药物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
官名。明朝僧纲司主官,掌各府佛教事务的官员。一人,从九品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置,设官不给俸禄。清朝各府沿置,详“都纲”。
参见“御笔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典音律。见《三国志·杜夔传》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音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杜虁传》:“弟子河南邵登、张泰、桑馥,各至太乐丞,下邳陈颃司律中郎将。”
官爵名,汉置。汉武帝在西北用兵,军费不足,便置武功爵十一级,其中第七级为千夫;千夫相当秦汉二十级爵的第九级五大夫。民出钱谷者可买爵,高爵可免役。可是买爵的并不多;于是又置以为吏,以鼓励民买爵。《史记·
官署名。五代始置,属三司。宋因之,为三部勾院之一,设勾覆官、判官各一人,判官以京朝官充任,掌勾稽天下所申金谷等物出纳帐籍,以察其差殊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随三司废。
官名。即奚官丞。
官名。元设此官,正二品,掌考帝王之治。参看“奎章阁学士院”条。官名。元置,秩正二品,员额四人,为奎章阁的长官。
选举制度。其称始见于汉,因由各地官吏荐举,故名。后俗称举人。专指科举制度中应贡举考试的各科士人。隋、唐时为进士科由官府特别是州、县、馆、监送往尚书省参加礼部或吏部考试者。宋朝举人登科即授官,应试不合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