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代刑部按省分司,各掌其省的刑狱。共十八司:江苏、安徽、浙江、福建、四川、湖广、陕西、河南、江西、山东、山西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、奉天、直隶、督捕清吏司。每司除掌本省(区)刑狱外,兼掌在京
官名。南诏官,总“爽”(省)之官。
官名。① 唐朝左右卫所领亲府次官之一,高祖武德七年(624)置一员,正五品上。② 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亲府次官之一,置一员,正五品下,高宗永徽三年(652) 改右翊军郎,显庆元年(656)复名右郎将
爵位名。太平天国前期诸王之一。西王萧朝贵称八千岁,官阶为一等,以军师身份辅佐天王,处理军政诸务。系衔为圣神雨、右弼又正军师西王,对外行文则冠以“真天命太平天国”七字。因其早死,定都天京后没有作为办事机
大都督府所属京城侍卫军组织。世祖至元二十三年(公元1286年)以钦察人组成钦察卫, 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分为左右卫,天历二年(公元1329年)拨隶大都督府。定置达鲁花赤一人,都指挥二人,俱正三品
服饰名。清朝官服之一。即用明黄色之绸缎或纱制成的无花纹及彩绣之行褂。当时又称“黄褶”。凡因职任关系,或因“赏穿”,皆得穿用。领侍卫内大臣、御前大臣、侍卫班长、护军统领、健锐营翼领皆为亲臣近侍,可以穿用
官名。三国蜀置,掌宿卫禁军。《三国志·向朗传》: (后主)建兴元年(223),(向宠)封都亭侯,后为中部督,典宿卫兵。官名,三国蜀置,掌宿卫禁军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向朗传》:“(向宠)建兴元年封都亭侯,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新置散职八尉之一,从六品。武散官名。隋炀帝时置,秩从六品。
官名。秦置,属太仆。入汉因之,主皇帝乘马。东汉省。官名,为“骑马厩令”的省称,秦汉皆置,掌天子骑马,属太仆。参看“骑马厩令”条。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公安、教育、地方自治及选举,地方保卫团、禁烟、风俗、宗教、典礼、社会救济、著作出版、保存古物,收发文件等事项。如仅设一科时,则称总务科,第二科事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