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院参议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额设四人,简任。掌起草与审议各类法律法令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额设四人,简任。掌起草与审议各类法律法令。
官名,金朝置。从七品,掌泉货金银珠玉出纳之事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从八品。判官一员,正九品。因镀铁院属永丰库,故有镀铁院都监二员,掌生熟铁定线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,汉置,掌管旗帜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汾阴悼侯周昌,初起,以职志击秦。”注:“如淳曰:职志,官名,主旗帜也。”汉代将军僚属。刘邦初起兵时曾以周昌为职志。应劭说:“掌主帜也。”
官名。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。宋朝礼部试时设一员,并有同知贡举二、三员,均由侍从近臣、两省及台谏长官中选充,总称“知举官”。主持本届考试,决定合格举人名次。清朝为会试之监考官,由礼部侍郎充任。总摄考场事务
官名,即郡太守。王莽改郡太守曰连率。《后汉书·耿弇传》:“父况,字侠游,以明经为郎……后为朔调连率。”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及莽败,援兄员时为增山连率,与援俱去郡,复避地凉州。”
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,为胥附中大夫的副职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于仲文传》:从父弟玺,“起家右侍上士,领右羽林,迁小胥附。”参见“胥附中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所置六护军府之一,掌侍卫陪从,置护军一员、副护军二员,长史、录事及仓、兵、铠曹参军各一员; 统军五员、别将十员,分掌领亲、勋卫及外军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专施用于境外,武帝大通三年(529) 定与度嶂将军同班,拟猛烈将军等号。
殷朝军队编制名。《小屯南地甲骨》第二三二八片:“王其令右旅众左旅㳫见方。”商代军队编制单位名。见“旅(2)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秦尚书省兵部曹属官,掌管军务事宜。《晋书·姚兴载记》:“兵部郎金城边熙上陈军令烦苛,宜遵简约。兴览而善之,乃依孙、吴誓众之法以损益之。”
官名。隋朝诸冶监次官,大冶监丞视正九品,中冶监丞视从九品。唐朝少府监所统冶监次官,置二员,从八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