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医研究所
司法行政部直辖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八月十四日公布的《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暂行章程》的规定,掌理关于法医学的研究,编审民、刑事案件的检定、检验,及法医人材的培养事宜。设所长一人,科长兼技正二人,技正二人,技士七至九人,事务主任一人,事务员六至八人。所内分设两科一室;第一、第二两科,分掌本所各项业务;事务室,掌理所内事务。各科室得分股办事。
司法行政部直辖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八月十四日公布的《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暂行章程》的规定,掌理关于法医学的研究,编审民、刑事案件的检定、检验,及法医人材的培养事宜。设所长一人,科长兼技正二人,技正二人,技士七至九人,事务主任一人,事务员六至八人。所内分设两科一室;第一、第二两科,分掌本所各项业务;事务室,掌理所内事务。各科室得分股办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显祖嫔侯骨氏墓志》:“祖俟万斤,第一品大酋长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一)参见“领民酋长”。
文书名。清朝使用的下行文。凡提督、巡抚行文守备、千总即用此。
官名。西周春秋时设置,参见“卿士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记述皇帝言行,修起居注。官员多由他官兼领。官署名,金朝置,掌修起居注,记言记动。初以左右卫将军兼其长官,后以左右司首领官兼其长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前期为天王府与东、北、翼三王府的属官,为轿夫之长,分别称为典天舆长、典东舆长、典北舆长、典翼舆长。后期重要诸王当亦设置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。设于世祖至元十六年(1279),掌宋谢太后、福王所献产业及贾似道等田地所纳赋税,隶皇后中宫。成宗大德八年 (1304) 罢。文宗天历二年 (1329) 五月复立,隶詹事院。十
宦官职名。明置,见“林衡署提督太监”。
官署名。南宋初置,隶宣抚司,掌招纳沦陷区军民。
官名。汉朝西域龟兹等国置之。龟兹国有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。官名,匈奴和西域龟兹国等置此官,意即千人之长,掌千人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“诸二十四长,亦各自置千长、百长、什长,裨(辅佐)小王、相、都尉、当户
古代天子有二十七世妇。世妇,既是宫中女官,又是天子的妃子。世妇掌管祭祀,招待宾客、吊祭卿大夫之丧。《周礼·天官·冢宰》“世妇”注:“有妇德者充之。”疏:“掌祭祀、宾客、丧纪,帅女官而濯溉。”《后汉书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