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掌官田岁入及湖泊山场渔猎,供应宫廷,隶宣徽院。初于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设总管府,十六年又置扬州鹰房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。二十二年,合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。下辖淮安州、高邮、招泗、安东海州、扬州通泰、安丰庐州、镇巢等处、塔山徐邳沂州等处八屯田打捕提举司及连海高邮、沂州两处湖泊提举司,俱从五品,各设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等职;抽分场抽领所十处;手号军人(新附军)打捕千户所一,秩从四品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掌官田岁入及湖泊山场渔猎,供应宫廷,隶宣徽院。初于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设总管府,十六年又置扬州鹰房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。二十二年,合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。下辖淮安州、高邮、招泗、安东海州、扬州通泰、安丰庐州、镇巢等处、塔山徐邳沂州等处八屯田打捕提举司及连海高邮、沂州两处湖泊提举司,俱从五品,各设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等职;抽分场抽领所十处;手号军人(新附军)打捕千户所一,秩从四品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十九年(公元1282年)置,秩正三品。设官有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副达鲁花赤各一人。辖宛平、大兴二县及东关厢巡检司、西北关厢巡检司、南关厢巡检司。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掌调查中外商情,促进对外贸易。设局长、副局长为正副长官;中西文秘书各一人,分掌机要文件及长官交办事务。局内分设四处:总务处,掌文书的撰拟与收发、保管,印信的典守,职员成
分见“左觉义”、“右觉义”。
文书名。清朝书写内阁票拟批答之纸签。其纸幅较题本略小,长七寸余,宽四寸余; 左书满文,右书汉文。
官名。西周中期置。内史类史官。掌册命宣读王命。《利鼎铭》: “王乎 (呼) 作命内史册命利。”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利鼎》说:“王乎作命内史册命利。”(《三代》四·二七·二)其职掌见“内史”。
清制,督抚有权撤销所辖官员的职务,称为撤任。
官署名。金朝为七盐使司之一。掌食盐产销。设在澄城县(今属陕西),行盐地面为河东南北路、陕西东、南京河南府及陕、郑、唐、邓、嵩、汝诸州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下设判官、管勾、同管勾、都监、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太府司长官,掌贡赋货赂,以供国用。设太府上士以佐其事,领玉府上士、内府上士、外府上士、左府上士、右府上士、缝工上士、染工上士等官属。周武帝建德二年(57
官名。北魏置、统诸中散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四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职掌参见“中散”。官名。北魏置,从四品上,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掌纂定四政律例,审订章程合同,核议条陈及提议交议决议各项事件。置左、右参议各一人掌厅事,并设佥事二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二人,小京官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