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酒税处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财政部组织法》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监督烟酒税收及考核成绩事项;二、考察烟酒制造产销事项;三.厘订烟酒税率事项;四、监制保管发行烟酒票照事项;五.编制烟酒税收及预算、决算及造报收支数目表册单据事项;六、其他烟酒税事项。以处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分理处务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财政部组织法》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监督烟酒税收及考核成绩事项;二、考察烟酒制造产销事项;三.厘订烟酒税率事项;四、监制保管发行烟酒票照事项;五.编制烟酒税收及预算、决算及造报收支数目表册单据事项;六、其他烟酒税事项。以处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分理处务。
官名,掌府门,西汉置,东汉省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学名。西夏置,用汉族语文进行教学。西夏统治者鉴于固有文化远较汉族落后,对汉族文化采取积极吸取的政策。贞观元年(公元1101年),御史中丞薛元礼上书请求尊行儒教,崇尚诗书,重视汉学。崇宗采纳其议,命于
官名。金朝置,系文职正五品中之封阶,为四十二阶之第二十二阶。元朝袭之,升为正四品,宣授。明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升授,属四十二阶之第十八阶。清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封赠,属十八阶之第七阶。另,清初武职中属八旗者正
即“第二届国会”,见该条。
明朝军事编制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始置,其设正千户、副千户、镇抚、百户等官,同千户所。
有关帝王陵墓的官员称陵寝官。清朝设三陵总理事务大臣,初由盛京将军兼任,光绪三十年改由东三省总督兼任;设承办事务衙门大臣,主事,委署主事,还有读祝官、赞礼郎、关防官等。东陵、西陵设官大体与三陵相同。各设
官名。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米仓中士,正二命;米仓下士,正一命。掌米的收藏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
省称“可”。谓皇帝允准上奏之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壅氏下士二人,掌沟渎浍池之禁。北周仿此职置典壅上士,正三命;中士,正二命;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水中大夫。
官库名。元大德八年(公元1304年)置,属中政院。掌收支御膳野物,职视生料库。设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大使各一人,副使二人,提控案牍一人;属吏有库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