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辽置,见“舍利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,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归海军部。掌拟定海军各项章程,经管海军各类人员履历册籍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外出求官;做官。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》:“长卿久宦游不遂。”
官名,汉置,京辅都尉,掌京城及郊区的治安。守:兼任。《汉书·王尊传》:“于是凤荐尊,征为谏大夫,守京辅都尉,行京兆尹事。”参看“守”条。
官名,汉置,属光禄勋羽林左监,佐左监掌羽林左骑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光禄勋》。参看“羽林丞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外奏事处之职官,亦称 “奏事官”。额设六人,其中内务府司员兼充四人,各部院司员派充二人。掌传递外廷章奏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掌管车辆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传食律》: “上造以下到官佐、史母(无)爵者,及卜、 史、 司御、 寺、 府, 䊪(糲)米一斗, 有采(菜)羹,盐廿二分升二。”
见“国信所”。
官名,东汉置,为郡太守属吏,掌簿录书记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刘巴传》注引《零陵先贤传》:“年十八,郡属户曹史主记主簿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帅内三郎,掌宫禁中侍卫,随皇帝出征时,还负责看管被俘敌将。《宋书·索虏传》: “虏法,获生将,付其三郎大帅,连锁锁颈后。”其下统三郎将、三郎卫士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