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督捕司

猜你喜欢

  • 知北院枢密院事

    官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。北枢密院官员,低于知北院枢密使事,高于副使。

  • 云南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简称云南司。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云南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泰陵等七卫之俸饷及管理大军仓、皇城四

  • 雒阳诏狱

    官署名,即设在雒阳的诏狱。诏狱,掌奉诏囚禁或审理犯人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唯廷尉及雒阳有诏狱。”

  • 副党

    基层组织管理人员。北齐置,见“党族”。

  • 关吏

    官名。①春秋战国置。关市之吏,掌工商税收。《韩非子·内储说上》: “卫嗣公使人为客过关市,关市苛难之,因事关市以舍,关吏乃舍之。”陈奇猷集释: “关吏,关市之属吏也。”②守关卡之吏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:

  • 司直史

    官名。唐置,见“大理寺司直”。

  • 疏附衙

    太平天国所设事务性典官衙之一,司驿站文书的传递。

  • 仪曹郎中

    官名。西晋南北朝与仪曹郎互称,为尚书省仪曹长官。参见“仪曹郎”。官名。北齐殿中尚书所属有仪曹,“掌吉凶礼制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
  • 十八房

    官名。明朝科举会试中房考官的合称。明朝初制,会试同考官只用八人,其后渐增。正德六年(1511)用十七人,分《诗经》五房,《易经》、《书经》各四房,《春秋》、《礼记》各二房。至万历十四年(1586)定《

  • 南枢密院点检中丞司事

    官名,辽朝置,掌监察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