砲(炮)兵科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炮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,炮兵常备、续备、后备官兵之册籍,核办各处军械、军火、机器局厂、兵工厂之建设、生产,以及各项军用器材的购置存发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炮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,炮兵常备、续备、后备官兵之册籍,核办各处军械、军火、机器局厂、兵工厂之建设、生产,以及各项军用器材的购置存发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。南朝宋、齐置。《梁书·傅昭传》:“寻为总明学士、奉朝请。”参见“总明观”。
官署名。 北齐置, 设丞。 隶太府寺中尚方署。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二人,至光绪(1875—1908)间改为一人。
官名。宋初置,见“祠部司”。
官名。辽南面官,非常置。临时差朝官分使诸道审决冤滞案件。圣宗统和九年,命邢抱朴等五员分决诸道滞狱。官名。辽置,属南面分司官,分使诸道,审决积压的刑狱案件。《辽史·圣宗纪》记统和九年(公元991年)三月
汉朝宫女名号。汉时挑选良家少女入宫,其地位低微者未有职号,但称家人子。秩位与有秩斗食相类,即日食一斗二升,一岁不满百石。汉朝宫女名号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上》:“上家人子、中家人子视有秩斗食云。”注:“师古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京官。总领上京路财政、赋税等事。与东京户部司、中京度支司、南京三司、西京计司合称五京计司。置盐铁使、副使、同知、判官等职。
官署名。即太子司经局、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罢隶左春坊,领崇贤馆,咸亨元年(670)复改司经局,仍隶左春坊。参见“司经局”。官署名。唐高宗龙朔三年改司经局为桂坊,以太子洗马为司经大夫,掌管经籍,
见“都军头”。
官署名,三国魏置,属尚书,为二十五曹之一,以尚书郎为其长官,掌制定律令,考课州郡。《通典·职官五·吏部尚书》:“考功郎中一人。”注:“汉文帝时,京房作考文课吏之法,然其职不在尚书,至光武改尚书三公曹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