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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书名。下行文。明朝大多作为派遣官、役执行某种公务时的凭证,如兵票、火票、差票等。清朝沿之。中期以后,一些官署的官员常以此代替牌向下行文,成为向属下发布命令、指示的文书。
文书名。下行文。明朝大多作为派遣官、役执行某种公务时的凭证,如兵票、火票、差票等。清朝沿之。中期以后,一些官署的官员常以此代替牌向下行文,成为向属下发布命令、指示的文书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参见“协同守备”。武职差遣名。《明史·职官志五》说: “与主将同守一城者为协守。”即协助镇守分管一个地区的防务的长官,一般由副总兵充任。
初为职衔名义。唐朝非内侍省长官内侍监而受命主持内侍省事者。《旧唐书·宦官·高力士传》:“先天(712—713)中,预诛萧、岑等功,超拜银青光禄大夫,行内侍同正员。开元(713—741)初,加右监门卫将
官名。元至大四年(公元1311年)置诸色库,秩从八品,属大都留守司。掌修内材木及江南征索异样木材,并应办官寺斋事。设大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副使一人,司库二人。
见“酒课提举司”。官署名。元置,属户部。掌酒醋榷酤之事。置提举一人,从五品;同提举二人,从六品;副提举二人,从七品;提控案牍二人,司吏五人。后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人,其他员额如故。
官名。即太常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太常少卿。参见“太常少卿”。
唐时对于有特殊功绩官员的铨选。参加非时选的官员都是有政绩的官员,如《唐会要》卷七十四《论选事》记太和七年(公元833年五月)敕节文说:“县令、录事参军,如在任绩效明著,兼得上下考及清白状、陟状者,许非
官名。明朝置,文思院长官,员一人,正九品。职掌参见“文思院”。
见“资(1)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外戚人仕途径之一。后妃亲属以恩例得官,称捧香恩例,简称捧香。捧香授官人为七色补官人之一,升转只能至训武郎,不得任知县、县令及监仓场等差遣。宋代外戚入仕的方式。后妃亲属以恩例得官,称为捧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