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酒从事史
见“祭酒从事。
官名,又名从事祭酒,简称祭酒。汉朝州置从事祭酒,为敬老礼贤之散官,无固定职事。两晋和南朝置祭酒从事史,为职事官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祭酒从事史……祭酒分掌诸曹兵贼仓户水铠之属。扬州无祭酒,则主簿治事。”南朝齐、梁置,以儒士担任;北朝和隋也置。
见“祭酒从事。
官名,又名从事祭酒,简称祭酒。汉朝州置从事祭酒,为敬老礼贤之散官,无固定职事。两晋和南朝置祭酒从事史,为职事官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祭酒从事史……祭酒分掌诸曹兵贼仓户水铠之属。扬州无祭酒,则主簿治事。”南朝齐、梁置,以儒士担任;北朝和隋也置。
官名。梁始于皇弟皇子府设功曹史,陈沿置。北齐王府亦置此职。参见“王府功曹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即“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”。
即带剑穿履上殿。汉朝皇帝赐予亲信大臣上朝时的特殊待遇。受赐者可以佩剑穿履朝见皇帝。
官名,掌执法纠察。详“执法刺奸”条。
即“舍儿别赤”。
明智、明略、明远、明勇、明烈、明威、明胜、明进、明锐、明毅等十号将军的合称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五班。陈改为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十位带“明”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,南北朝
① 即国。大国曰邦。《广雅·释诂四》:“邦,国也。”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佐王治邦国。”郑玄注:“大曰邦,小曰国。”②诸侯封土。《诗经·大雅·抑》孔颖达疏:“邦国,谓畿外诸侯。”③分封。邦与封通。
秦汉时掌管里门的吏卒,主里门开闭,百姓出入。看守里门的小卒。《汉书·张耳陈馀传》:“秦灭魏,购求耳千金,馀五百金。两人变名姓,俱之陈,为里监门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乐官。掌教乐,祭祀时则率属而舞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师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舞者十有六人,徒四十人”, “掌教
官名。三国魏西晋置,主田猎,并与典牧都尉共同负责马、牛的牧养,属太仆卿。下设司马、典虞令、典虞丞等。六品。官名,三国魏和西晋皆置,掌田猎等,为太仆属官,其下属有司马、典虞令、典虞丞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