稽勋司
官署名。即“稽勋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稽勋清吏司”。
官吏的职务。《汉书·叙传下》:“汉迪于秦,有革有因,觕举僚职,并列其人。述《百官公卿表》第七。”
官名。属少府,为中谒者令副贰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中谒者丞陈临杀司隶校尉辕丰于殿中”。官名,汉置,为中谒者令之副,佐令掌尚书奏事。有四丞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:“成帝建始四年更名中书谒者令为中
官署名。①诸公、都督府僚属诸曹之一。东晋、南朝、北齐皆置。东晋、南朝宋设参军,南齐设行参军,北齐设兼行参军。② 尚书省度支尚书所领郎曹之一。北齐置,掌天下公私田宅租调等事,设郎中。③州刺史府僚属诸曹之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民治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掌司事。额二人,正五品。
官制用语。即对有过失的官员交有关部门拟定处罚办法。清制,一般官员均由吏部拟定,如系吏部官员则交都察院拟定处罚办法。其情节轻微者,则称“察议”。清制,管理有过失,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议处,吏部官员有过失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蔡儁以平远将军任此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元年(1368 )置,管理全国道教事务,本院职官皆以道士为之。洪武四年革。十五年设道录司以掌其事。
即“巴牙喇壮达”。
官署名。北魏初置,太武帝时,于洛拔曾任监御曹令,后省,孝文帝延兴五年(475)九月复置。负责料理皇帝生活起居事务,以令、长为长官,还有内廷派驻曹中监察政务的监御曹给事。
官名。契丹置。为统兵官。往往又因之为军名,如三克军、九克军。统和十二年(994),圣宗又以奚族之二克军分置二部,即南克部、北克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