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设千元仁宗皇庆二年(1313),隶宣徽院,秩从五品。置官、职掌同于“大都尚饮局”。
女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上》: “(石虎)置女太史于灵台,仰观灾祥,以考外太史之虚实。”
南朝为 “持节都督府”省称。见《南齐书·张敬儿传》。
官制术语,指“清官”中的等级。北魏孝明帝末,吏部郎中辛雄以郡县守、令委派不得人,上疏称:“但郡县选举, 由来共轻, 贵游㑺才, 莫肯居此。宜改其弊,以定官方。请上等郡县为第一清,中等为第
即“小畿伯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东汉属太子少傅,秩六百石,主太子宫饮食。三国魏沿置,属家令,官七品。至晋,职如太官令,不复属家令。南朝宋属太子中庶子,官七品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五品上,二十三年职员令不载。北齐
官名。①工部所属头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 (586) 置。掌城池土木工程之事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名起部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 复旧名。置一人,从六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
官名。北洋政府始置,为特别部员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 农林部设视察八人,为特别部员。全国水利局等也设视察二人。国民党政府也在内政部设视察十人至十六人;在教育部设视察员十六至二
官名。晋设此官,掌护南蛮,或领刺史,或持节为之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
官名。汉置,分部掌追捕盗贼,伺察奸非。卫宏《汉官旧仪》说:“长安城方六十里中,皆属长安令,置左、右尉(即左、右部尉);城东城南置广部尉; 城西城北置明部尉;凡四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