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五月三十日临时执政府公布的《淞沪市自治制》和《凇沪市区督办署官制》的规定,淞沪市区督办由临时执政特任,办理市区内国家行政事务,并监督市自治事务;副
官名,明置,为翰林院官员。各掌专经讲义。《明史·职官二·翰林院》:“五经博士,初置五人,各掌专经讲义,继以优给圣贤先儒后裔世袭,不治院事。”官名。明代于翰林院设世袭五经博士,各掌专经讲解,秩正八品,员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统五营营兵,负责侍卫皇帝。《三国志·孙和传》:“(孙)权欲废和立亮,无难督陈正、五营督陈象上书。”官名,三国时吴置,掌领五营之兵,护卫皇帝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和传》:“权欲废和立亮,无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。为防的副主将,协助防主管理辖区域内的军政事务。见《周书·郑伟传》。武官名。为防主的副职,惟西魏与北周于江陵置之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郑伟传》:“魏恭帝二年(公元555年)除江陵防主,
北齐昭玄寺次官。协助大统管理佛教事务。亦称“沙门统”。
官名。掌管道教事务之道官。金朝始置于各路,掌领一路之道人。元朝设于各州,为道正司之长官。掌道人词讼,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共同处理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亦置于州,每州一人,为诸州道
①尚书台曹名。参见 “选曹尚书”、“选曹郎”。②“吏部”别称。《宋书· 蔡兴宗传》:“前居选曹,多不平允。”兴宗曾任吏部尚书。③主管官吏铨选机构的通称。《晋书·祖约传》: “后转(丞相)从事中郎,典选
州门下吏名。南朝宋置,见“记室书佐”。
清刑部所属机构。无额定职官,由尚书酌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数人,在本处办事,掌赎罪事务。凡赎罪案件,均须开列所犯案情,具奏批准后,将应缴银数行文通知户部,令依限期缴纳完毕。
外交官名。北洋政府始设于驻外使馆,国民党政府沿置,与参赞或秘书共同掌理机要文书和调查报告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