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凌章京
即“梅勒章京”。
即“梅勒章京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二十三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五人。掌审查教育事项。
即降低职务。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。始行于战国,历代沿用之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,属外交部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外人传教交涉;二、游历、游学;三、各使署、领署、专使和各种公会经费;四、在外的本国人关系民事、刑事法律问题;五、各国公会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从七品武阶官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秩从七品。
官名。明清置。详见“工部侍郎”。
清朝官员之加俸。雍正六年 (1728) 始命予吏、户、兵、刑、工五部尚书、侍郎双俸,后兼管部务大学士亦得双俸。乾隆元年 (1736) ,命在京文职一律发双俸。其原有之俸称正俸,新增部分称恩俸。初,官吏
官名。清朝八旗护军营景运门直班大臣之属员,掌章奏文移。额定五人,以上三旗每旗所设“门笔帖式”中五人轮值。其中景运门二人,隆宗门、后左门、后右门各一人。分别于各门办理文书事务。
学校名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改中都(今安徽凤阳县)国子学而置。其设置与京师国子监(亦是年改称监)同。二十四年更定员额、品秩,设祭酒、司业、监丞、典簿、博士、学正、学录、掌馔各一人,助教二人,品秩与
官名合称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新增散职,即光禄大夫(从一品)、左、右光禄大夫(正、从二品)、金紫光禄大夫(正三品)、银青光禄大夫(从三品)、正议大夫(正四品)、通议大夫(从四品)、朝请大夫(正五
即“和林等处行中书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