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“通判”之别称。指州郡长官的下属官吏,如长史、别驾、通判等。庚亮《答郭豫书》:“别驾旧与刺史别乘,其任居刺史之半。”杜甫《杜工部草堂诗笺》十六《即彭州高使君适虢州岑长史参》:“诸侯非弃掷,半刺已翱
官名。北齐长秋寺所属有园池署,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,掌御苑园池之事。所属有桑园部丞,专掌桑园。
官名。西汉属太常,掌守陵园,东汉沿置,员一人,秩三百石。南朝宋华林园丞亦省称园丞。唐朝太子家令寺典仓署掌九谷、庶羞及园圃种植之事,亦置园丞二人。1、官名,为陵园丞的省称,为陵园令之副,属太常。《后汉书
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,长兴苑属涿鹿监。苑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、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筹拨京协各饷,稽核各项工程领款、一切例支杂支札库、河工海塘岁修款项、路矿邮电本利、福建船厂经费报销及一切官有财产出入事宜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
官名,元置,属太禧宗禋院,员额二人,掌供应神御殿事。
北洋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。见“设治局”。
杂任职名。酱指豆麦等制成的糊状调味品,也指鱼肉蔬果等制成的酱状食品。唐于光禄寺掌醢署置酱匠二十三人,掌制作调味之酱与酱状食品。
官名。汉朝为郡县掾吏,主收捕盗贼事。晋朝亦置。官名,汉置,为郡县佐吏,掌捕盗贼事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:“敞使贼捕掾絮舜有所案验。”注:“师古曰:贼捕掾,主捕贼者也。”其后,晋沿置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县
官名。清置,见“御茶膳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