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代以户部事繁,按地域分为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福建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四川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等十三清吏司,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,各掌其分省之事,兼领所分两京、直隶贡赋及诸司、卫所
见“大天源延圣寺总管府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又作“会计司”,详“会计司”。
即“著作佐郎”。
官名。又称四氏(孔、颜、曾、孟)学录。明清衍圣公所属四氏学之属官。协掌训课四氏生徒。例由孔氏生员内选用。清制,初由衍圣公咨部题补,后改由山东巡抚验看,送部题请补授。历俸六年后可升补四氏学教授。官名,又
官名,王莽置,为五谏官之一,掌谏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参看“司中”条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点检侍卫亲军马步司长官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员额一人,为司法院的长官,其职权有四:一、综理全院事务,掌理司法行政权与司法审判权;二、为统一法令及变更判例会议主席;三、对于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的审判,认为有必要时,得出
对太子太傅的尊称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程秉传》:“(太子孙登)笑曰:将顺其美,匡救其恶,诚所赖于傅君也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理藩院绪司之一。康熙三十八年 (1699) 分柔远司而置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为旗籍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