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营作大监、副监

营作大监、副监

官名。北周置,掌土木营建之事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窦炽传》:“及宣帝营建东京,以炽为京洛营作大监,官苑制度,皆取决焉。”其副职为营作副监,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晋荡公护传·叱罗协附传》:“迁少保,转少傅,爵南郡公,兼营作副监。宫室既成,赐爵洛邑县公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磨勘使

    官名。西夏置,见“磨勘司”。

  • 大小雕木局

    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。秩从八品。置大使一员。隶将作院。

  • 县公安局

   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户籍警卫、消防、防疫、卫生、救灾及保护森林、渔业等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撤,改设民政科。

  • 典硙下士

    官名。 西魏, 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典硙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典军校尉

    官名。东汉灵帝中平五年 (188)置,典掌禁军,为“西园八校尉”之一,以曹操为之。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,曹操授丁斐此职,总摄内外。官名,东汉置,为西园八校尉之一,曹操曾任此官,皆掌领屯卫兵

  • 殿中给事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内廷派驻殿中曹监督政务的官员,亦佐理曹务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上。后罢。参见“给事”。

  • 镇守太监

    官名。明朝派驻各地镇守地方的太监。洪熙元年(1425)始设。正统(1436—1449)始遍设于各省各镇,均由地位极高的太监出任,控制地方官员,权势显赫。嘉靖八年(1529)后始革。

  • 京畿统辖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似为京畿统管的别名或改名。见“统管”。

  • 提举玉牒所

    见“玉牒所”。

  • 典驽都尉

    官名。三国魏置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二四一《都尉》条引《魏略》: “积弩都尉,秩比二千石,后更为典弩都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