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行政院

行政院
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国民政府五院之一,全国最高行政机关。设内政、外交、军政、海军、财政、实业、教育、交通、铁道等部,分掌行政之权。又设蒙藏侨务各委员会,掌管特定行政事务。设秘书、政务两处,分理院务。设卫生署,掌管卫生事务。其长官为院长、副院长,由国民政府委员担任。


官署名。为国民政府所属五院之一,成立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月二十五日,是国民党政府最高行政机关。行政院虽然总揽行政大权,但对于重大的行政政策与计划,行政院本身并不能有所决定,须送呈中政会核定,其所具有的权限,为行政政策与计划的核订,与此种计划核定后的执行。行政院设院长、副院长各一人,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,院长不能执行职务时由副院长代理。行政院设行政会议。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曾经把此种会议称为国务会议,到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 2年)以后,仍改称行政院会议,由行政院院长、副院长、各部部长、各委员会委员长组织之,以院长为主席,审决国家重要行政或各部会的共同事项。其具体职权为:一、提出于立法院的法律案、预算案、宣战媾和案;二、荐任以上行政官吏的任免;三、行政院各部及各委员会间不能解决的事项:四、其他依法律或行政院长认为应经会议议决事项。行政院内部事务,设秘书处、政务处分别处理。组成行政院的各部会迭有变更,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二月二十日公布的《行政院组织法》规定:“行政院以内政、外交、军政、财政、农矿、工商、教育、交通、铁道、卫生各部及建设、蒙藏、侨务、劳工、禁烟五委员会组织之。”但事实上劳工委员会一直未成立。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将军政部的海军署改组,成立海军部。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十一月,合并农矿、工商两部成立实业部。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建设委员会改隶国民政府;裁撤卫生部,成立卫生署,隶属于内政部;原隶司法院的司法行政部改隶行政院。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,军事委员会成立,禁烟委员会改隶该会。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,卫生署改隶行政院。民国二十三年(公元1934年)司法行政部改隶司法院。抗战期间,于民国二十七年(公元1938年)对各部会作了一次较大的调整:海军部暂行裁撤,其经管事务并归海军总司令部办理;裁撤实业部与建设委员会,成立经济部,并将全国经济委员会的水利部分及军事委员会的第三部、第四部合并于经济部;铁道部及全国经济委员会的公路部分并入交通部;卫生署改隶内政部;成立振济、水利二委员会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,将经济部的农林行政划出,成立农林部;卫生署改隶行政院;将原隶国民党中央党部的社会部改隶行政院。抗战胜利以后,于民国三十五年(公元1946年)五月,撤销军事委员会与行政院的军政部,同年六月组成了国防部。民国三十六年(公元1947年)又成立了新闻局。“行宪国民大会”以后,按照民国三十七年(公元1948年)五月十三日重新修正公布的《行政院组织法》,设内政、外交、国防、财政、教育、司法行政、农林、工商、交通、社会、水利、地政、卫生、粮食、主计十五部与资源、蒙藏、侨务、诉愿四委员会。由于人民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,民国三十八年(公元1949年)初,迁行政院于广州。同年三月二十一日又修正公布《行政院组织法》,将机构缩减为内政、外交、国防、财政、教育、司法行政、经济、交通八部,蒙藏、侨务二委员会及主计处、新闻局。行政院除上述直属部会局以外,为事实上的需要和临时的需要曾设有许多其他直属机关,这些机关有: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,国立故宫博物院,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,水利委员会,中国航空建设协会总会,县政计划委员会,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,水陆运输委员会等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宗人府左右司

    宗人府内部机构。清于宗人府置左右司,二司分别有正副理事官二人,下设主事、委署主事各二人,供事三人,分掌左右翼(镶黄、正白、镶白、正蓝四旗为左翼,正黄、正红、镶红、镶蓝四旗为右翼)、宗室、觉罗的承袭、文

  • 提举京城所

    官署名。金南京置,掌本京城壁及缮修等事,不常置。其官为提单、同提举。见《金吏·百官三》。

  • 诸侯主客

    官名,战国时齐置,掌接待四方宾客。《史记·滑稽列传》:“(齐威王)以髠为诸侯主客。”

  • 光禄大夫

    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,改中大夫置,属光禄勋,秩比二千石。掌论议,在大夫中地位最为尊显, 武帝时霍光、 金日䃅皆曾任此职。西汉晚期,多作为贵戚重臣的加官。无员限。东汉时,因权

  • 长流贼曹参军

    官名。长流贼曹长官。常省称为“长流参军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长流曹”。

  • 监理官

    官名。清朝末年设清理财政处,各省清理财政正监理官二十人、副监理官二十四人。正监理官给三四品卿衔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清理财政处》。官名。为北洋政府财政部派驻中国银行的监察人员。见“中国银行”。

  • 詹事府

    管理东宫事务的官署。以詹事为长官。南北朝设,东宫内外大小众务及辅翊太子之职皆属之,职权甚重。北齐设丞、功曹、五官、主簿、录事等官属领太子家令、率更、仆三寺,左、右卫二坊,及门下坊、典书坊。北周不置。隋

  • 光禄少卿

    官名。北魏始置,为光禄勋副职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改四品上。北齐置为光禄寺次官,员一人,四品上。历代沿置,亦称“光禄寺少卿”。隋初置一员,正四品上,炀帝增为二员,从四品。唐因

  • 分守道

    官名。即“守道”。官名。简称巡道,明清时设置。明永乐时常令方面官巡视民间疾苦,后遂以布政司右参政、右参议分守一定地域,督察所属府州县,称为分守道。分每一布政司辖区为若干道,其建制增减无定。据《明史·职

  • 第一清

    官制术语,指“清官”中的等级。北魏孝明帝末,吏部郎中辛雄以郡县守、令委派不得人,上疏称:“但郡县选举, 由来共轻, 贵游㑺才, 莫肯居此。宜改其弊,以定官方。请上等郡县为第一清,中等为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