衡官长丞
官名。汉初少府所属有衡官长及丞,古代山林之官称为衡,衡官当是掌山林所出税收之官。武帝时设水衡都尉,分管了少府收入方面的大部分职权,衡官长丞也改属水衡都尉。
官名。汉初少府所属有衡官长及丞,古代山林之官称为衡,衡官当是掌山林所出税收之官。武帝时设水衡都尉,分管了少府收入方面的大部分职权,衡官长丞也改属水衡都尉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直年大臣之属官。由直年大臣于各旗章京内委派,位直年旗参领之下,无定员。掌章奏文移。
官名。清末学部之顾问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置。非实缺,无定员。分四等,一等视丞,二等视参议,均由学部奏派,三等视郎中、员外郎,四等视主事,均由学部委派。凡部有重要筹议之事,随时咨询。该官于教
官名。唐朝诸王府皆置,各一人,正九品下,掌本府诸门开闭及管钥。武则天时废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掌管高车、丁零等部事务,有时统率诸部出征。《魏书·太宗纪》:“ (泰常) 三年 (418) 春正月丁酉朔,帝自长川诏护高车中郎将薛繁率高车、丁零十二部大人众北略,至弱水。”孝文帝太和
内官名。亦作倢仔。西汉武帝始置; 位次皇后,视上卿,比列侯。元帝增设昭仪后,位次昭仪。东汉初废。汉末魏国复置,位王后以下第三等。三国魏明帝太和 (227—233) 中定为视中二千石。西晋武帝置为九嫔之
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的长官,掌总统府侍卫之事。
宋朝贡举科目名。太祖建隆三年(962)设,选人有格未至而能试判三道者,可请文解应试。成绩分五等,上二等可非次拔擢,第三等以下或超资授官,或依资授官,或放选授官,或放选赴冬集。仁宗天圣七年(1029),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置,隶户部左曹,掌州县户口升降,民间立户分财,科差人丁,典卖屋业,陈告户绝,以及索取妻男之讼。
官名统称。明清大学士以殿阁系衔,故名。宋朝沿唐、五代之制设昭文馆、集贤殿大学士,以宰相领之。后又设观文殿、资政殿大学士,以解职宰相充任,并不任事,以为荣衔。明朝设大学士侍直内廷,遂专以殿阁名系衔。洪武
1、官名,周朝为六卿之一,掌土地、工程建筑等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序官》:“天官冢宰,地官司徒,春官宗伯,夏官司马,秋官司寇,冬官司空,是为六卿,各有徒属之分,用于百事。”师古注曰:“冢宰掌邦治,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