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家宰。卿大夫家臣之长。《墨子·尚同下》: “卿之宰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其君也,是以选择其次,立而为乡长、家君。”官名。春秋时期卿、大夫封地的下级官员。《墨子·尚同下》:“卿之宰又以其智力为未
辽北面诸帐官机构名。掌国舅别部之事,官名未详。
官署名。清末设于各省,掌军饷出入事项。
清刑部所属机构。无额定职官,由尚书酌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数人,在本处办事,掌赎罪事务。凡赎罪案件,均须开列所犯案情,具奏批准后,将应缴银数行文通知户部,令依限期缴纳完毕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六人,正七品,奏补。掌录供、编案、译电并督同录事缮写文件。
官名,汉置,为持书侍御史的省称,掌评全国审判定案中的疑事。《后汉书·隗嚣传》:“申屠刚、杜林为持书。”注:“持书即持书侍御史,秩六百石。”参看“持书侍御史”、“治书侍御史”条。
官署名。唐高祖武德四年(621)始置,掌祆教事务,隶礼部祠部司,后在两京(长安与东都)分设,长官萨宝,另有祆正、祆祝、率府、府史等员。管理袄教的专门机构。唐置,隶属于礼部的祠部司。设官有萨宝,视正五品
官名。禁防曹长官。南朝宋七品。参见“禁防曹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禁防曹”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) 设。 无定额, 正七品。 于部属农事试验场任职。以专科学校毕业试用合格者奏补。官名,清朝光绪32年(公元1906年)置,属农工商部,无固定人数,正七品
① 官名。又称“甸人”。(1)周朝置。掌藉田。《南宫柳鼎铭》:“司义夷场、甸事。”(2)春秋置。掌供薪蒸的小吏。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:“诸侯宾至,甸设庭燎,仆人巡宫。”②诸侯国家的名称。又作“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