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即“广东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审计部,其地位次于审计。见“审计部”。
助理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步骘传》:“夫贤人君子,所以兴隆大化,佐理时务者也。”
见“征收课税使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 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京师、奉天等地,宣统二年(1910)后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每处一所。掌对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。置检察长一人,检察官一至二人,并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外交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外交部组织法》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通商交涉事项;二、领事官职务及管辖区域事项;三、贸易及海外经济调查并公布事项
官名。行参军本为公府官,隋初亦置州行参军,炀帝时改州为郡,改行参军为行书佐,至唐改为参军事。参见“州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简称典属司郎中。清朝理藩院典属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九年(1764)设满洲、蒙古各一人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黄皮室乣军监治官。
官署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 (1116),改稻田务置,掌京畿诸县荒地,召人承佃。宣和三年(1121),并入西城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