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录事司
官署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,秩正八品。凡路府所治,置一司,以掌城中户民之事。设录事、司候、判官各一人,二千户以下,省判官不置。
官署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,秩正八品。凡路府所治,置一司,以掌城中户民之事。设录事、司候、判官各一人,二千户以下,省判官不置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内省”。
宋朝龙图阁待制简称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护军营景运门直班大臣下所属官员。额定一人,以下五旗每旗司钥章京轮值。掌管紫禁城外值班钥匙。
官名。唐始置,为宫廷女官。二十四典之一,属尚宫局,员二人,正七品。为司记之佐,协掌宫内诸司簿书,出入录目,加印,然后授行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后尽归其职于
官名。辽朝置。又作麻普。县令之副,原称县达剌干,会同元年(938),太宗改制,称马步。
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秩从七品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小祭祀祝事。《仪礼·少牢馈食礼》: “小祝设盘匜与箪巾于西阶东。 ”《周礼·春官》太祝属官。有小祝,“中士八人,下士十有六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小祭祀将事侯禳祷祠
爵名。参见“开国侯”。南朝梁始置,与开国郡侯同为三品。陈制同梁。北齐亦置开国县侯,与散县公同为从二品。
官名,汉时投马国有此官。详“弥弥”条。
①宋朝巡检使之别称。以其有巡行警备之责,故名。② 明朝巡捕房执事人员之通称。③清末警察之俗称。警察职名。清末置,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各分厅各所,其地位次于巡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