轨
春秋齐国地方基层行政组织。《国语·齐语》:“管子于是制国,五家为轨,轨为之长。”
春秋齐国地方基层行政组织。《国语·齐语》:“管子于是制国,五家为轨,轨为之长。”
按机关工作性质分设的管理单位。(1)明代给事中分设六科。(2)清末内阁各部在各司之下多分科办事。南京临时政府各部在司、局之下也分设各科。北洋政府时期各部于厅、司、局之下分科,总务厅各科名称一般冠以所掌
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太皞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南凉置。职掌不详。见《晋书·秃发傉檀载记》。
官名。汉朝西域乌孙等国置之。汉时西域乌孙国设此官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乌孙国》:“相,大禄,左右大将二人,侯三人,大将、都尉各一人,大监二人,大吏一人,舍中大吏二人,骑君一人。”“昆莫有十余子,中子大禄强
官名。唐朝军镇,每镇置一人,以监诸镇捍防守御之事。武官名。唐制,军队戍守之地大者为军,其次为城、镇。天宝以前各置使,隶属于都督或节度使。镇使所统之兵或为五千至万人,或为万人以上。其下有副使各一人,统领
八校尉的省称。汉武帝时设中垒、屯骑、步兵、越骑、长水、胡骑、射声、虎贲八校尉;官秩(俸禄)二千石。因胡骑校尉不常设,所以又称七校。后来,八校便作为将佐的通称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城门校尉》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衡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掌军衡司事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贤良忠直类科目。开元二年(公年714年)诏举, 邵闰之等二人及第。
刑部及枢密院别称。宋枢密院的别称。亦称宥司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铸造铅弹。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