邮政司郎中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邮政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二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主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邮政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二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主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明朝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都给事中的通称。每科一人,正七品。洪武二十四年(1391)始置,初正八品,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正七品。各掌本科事务。参见“六科”。官名。明置,为六科给事中
宋朝吏部侍郎铨别称。《宋史·职官三》:吏部“旧制有三司,尚书主其一,侍郎二员各主其一,分铨注拟事”,其后“凡文吏班秩品命令一出于中书,而小选院既不复置,本曹但掌京朝官叙服章、申请摄官、讣吊祠祭”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民科主管,掌民事诉讼及不服京师等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
官名。元朝始置为文散官,初为少中大夫,仁宗延祐(1314—1320) 间改名。明朝置为文散官,从三品,初授。官名。元代文散官从三品有亚中大夫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七·文散官》。明代文散官从三品初授亚中大夫。
武官名。商代设置,亦称北吏,为驻防北土的大使,见《殷墟文字丙编》二九。参见“西史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土方上士五人,下士十人,主管四方邦国的土地。北周依其制置土方中士,正二命;土方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职方中大夫。
选举制度。十六国后赵石勒赵王二年(320),“令群僚及州郡岁各举秀才、至孝、廉清、贤良、直言、武勇之士各一人。”(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)石勒建初二年(331)又下书令公卿百僚岁荐廉清一人,答策上第者拜
官名,即“督邮”。为郡佐吏,掌监督属县,督送邮书,追捕盗贼,纠举违法、宣布教令,审理诉讼等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有五部督邮,曹掾一人。”参看“督邮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文宗至顺二年(1331)置,全国共设十六处,分掌各地僧尼事务。秩正三品,以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为正、副长官,其中总管由僧人担任,其余由宣政院选任。惠宗元统二年(1334)罢。官署名。元至元二
参见“布政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