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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置

汉朝传递文书的驿站。《后汉书·郭太传》:“识张孝仲刍牧之中,知范特祖邮置之役。”邮置依一定距离设置。


即传递文书的驿站。《后汉书·郭太传》:“又识张孝仲刍牧之中,知范特祖邮置之役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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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署名。金章宗明昌三年(1192)由钩盾署改置,掌宫中所用薪、炭、冰、烛,隶太府监。置令、丞、直长等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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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署名。宋初置,真宋景德三年(1006)改称内东门司。职掌参见“内东门司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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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实业部,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分置农林、工商两部。农林部管理全国农林行政事务,以总长、次长为正副长官。部内除总务厅外分设农务、垦牧、山林、水产四司。各司以司长为主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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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典农官

    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理城内田地。员额及官阶不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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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大啬夫

    官名。即县啬夫。县令别称。战国秦置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司空律》: “所弗问而久系之,大啬夫、丞及官啬夫有罪。”参见“啬夫”。官名。秦置,为县的行政长官,即“县啬夫”,见该条。

  • 审判员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,执行审判事务。下设学习审判员助佐之。

  • 噶布什贤噶喇昂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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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地方警察局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在省会或商埠地方设警察厅,在次要商埠,无设警察厅必要的,得设规模较小的局。依照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十月十三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《地方警察局组织章程》规定,设局长一人,承省警务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