邺部尉
官名。北齐于邺县置右部、南部、西部三尉,分掌追捕盗贼,伺察奸非;又领十行经途尉。
官名。北齐于邺县置右部、南部、西部三尉,分掌追捕盗贼,伺察奸非;又领十行经途尉。
官名。即钩盾令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,隶内官监。设宦官进行管理。与瓦作、木作、西行作等负责营造宫室、陵墓等事。
吏名。北宋,前期三馆置,员一人,掌秘阁图籍。授勒留官后理八选,可出为簿、尉。
清代选拔学正的考试。清制于国子监额设学正四人,学录二人,初由九卿保举,后照内阁中书例考取补用。乾隆二十六年(公元1761年)令于会试未中举人中取中书外,择年力老成课士相宜者量用数人,遇学正、学录缺出挨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,中书门下置,掌郊祀、朝拜陵庙、朝会享宴、尊号、祭器、仪仗、刻漏、册礼、旌表、假告、外交、馆阁、国学、图书、祥瑞、贡举、补荫、释道、旌节、符印、诸司职掌、诸道行军司马、将校加恩、功臣子
官名。魏设五兵尚书,掌管中兵、外兵、骑兵、别兵、都兵;别兵为五兵尚书之一,掌管胡骑、越骑等。后来晋和除北周北魏外的南北朝都沿用此制。参看《宋书·百官志》和《通典·职官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田正司次官,佐田正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官名。见“田正下大夫”。
宋朝县役名。分隶县令、县主簿、县丞。掌追催赋税及城郭征科。多以第二、第三等户充当。公人名。宋县役之一,分隶于县令、主簿和县丞,掌追催赋税公事,兼催城郭征科。一般差第二、第三等户充任。
官名。西汉置,见“王国太医”。
官名。晋朝置,职掌同平东将军,唯资深者得任之,二品。历朝皆不常置。南朝宋二品,梁、陈皆较平东将军进一阶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二品中。参见“平东将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