郎君
官名。契丹初为贵族子弟称号,其犯罪籍入者,没入瓦里,为皇室服役,称著帐郎君。入辽后,一些官衙亦设郎君官,如会同元年 (938),改南、北府及国舅帐郎君为敞史。北枢密院亦有郎君一职,还有横帐郎君等号。
1、门生故吏对府主子弟的尊称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张嶷传》:“取古则今,今则古也,自非郎君进忠言于太傅,谁復有尽言者也。”
2、唐人称新科进士为郎君或新郎君。《唐摭言·三·期集》:“同年初到集所,团司、所由辈参状元后,便参众郎君。拜讫俄有一吏当中庭唱曰:新郎君就座,只东双西。”
官名。契丹初为贵族子弟称号,其犯罪籍入者,没入瓦里,为皇室服役,称著帐郎君。入辽后,一些官衙亦设郎君官,如会同元年 (938),改南、北府及国舅帐郎君为敞史。北枢密院亦有郎君一职,还有横帐郎君等号。
1、门生故吏对府主子弟的尊称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张嶷传》:“取古则今,今则古也,自非郎君进忠言于太傅,谁復有尽言者也。”
2、唐人称新科进士为郎君或新郎君。《唐摭言·三·期集》:“同年初到集所,团司、所由辈参状元后,便参众郎君。拜讫俄有一吏当中庭唱曰:新郎君就座,只东双西。”
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。凡官员因过给予降级、罚俸处分者,准予本人所得加级、纪录抵销。有加级,则抵销其降级; 有纪录,则抵销其罚俸。加一级可抵销降一级,兵部所叙军功加一级,可抵销降二级。纪录一次,可抵销罚俸
官名。三国吴领兵武职。《三国志·贺齐传》裴松之注引《会稽典录》: “(贺)景为灭贼校尉,御众严而有恩,兵器精饰,为当时冠绝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领兵作战,其职位低于将军,高于都尉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贺齐
即“太孙”,见该条。
清朝“健锐营”之别称。
科举制度。明崇祯十七年(1644)正月,李自成农民军政权在西安开科时始定,改明朝八股文取士为策论取士。入北京后,仍用为取士之法。
官署名。即殿中省尚辇局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尚辇局。参见“尚辇局”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三种为降官,指降为该职初叙官以下,并降其职。
官名。唐高宗显庆三年(658)置为太府寺常平署次官,二员,从八品下,武则天垂拱(685—688)初东都(洛阳)亦置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官名。即“太仓丞”。
元朝侍卫亲军机构。设于文宗至顺元年(1330)五月,掌斡罗思(俄罗思)军士万人。二年四月,改为亲军都指挥使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