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下令史
官名。门下省属官。晋朝置,九品。南朝宋、梁、陈,北魏、北齐沿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七品上。隋朝降为流外官。
官名。门下省属官。晋朝置,九品。南朝宋、梁、陈,北魏、北齐沿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七品上。隋朝降为流外官。
宋朝流外官、进纳官及摄官统称。依法,有举主二员,可参吏部或本路监司选阙,但不能注某些差遣窠阙,如主簿、县尉相兼处。
官名。隋朝始置,从六品,领太子内坊之事。唐因之,员一或二人,从五品下,掌东宫閤门之禁令及宫人粮廪赐与之出入。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),改内坊令,为内侍省内坊局长官。宋初仅存空名,未尝除授,神宗元丰
专职道员名。明代于屯垦区域设屯田道,以按察司副使、佥事任其职。江西、河南、四川的屯田道并兼驿传事务。清代则以分巡道、兵备道兼屯田之职。
官名。西汉宣帝神爵元年(前61)置,征讨西北地区叛乱的羌族,拜酒泉太守辛武贤为之,后省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复置,任张绣为之。杂号将军名,汉置,掌征伐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(神爵元年)
官名。清末置,为陆军部的副长官,见“陆军部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,主规谏皇帝。《资治通鉴·东晋简文帝咸安元年(371) 》: “(苻坚久猎不归,伶人王洛谏之)坚赐洛帛百匹,拜官箴左右,自是不复猎。”
任官制度。明洪武十八年(1385)定。即选进士为庶吉士之制。永乐二年(1404)以庶吉士隶翰林院,遂有馆选之名。清沿明制,凡选庶吉士均曰馆选。初由新进士中直接选拔。雍正元年(1723)后,改以朝考选庶
官署名。辽朝置,北面官,属北大王院。掌北院从军之政令。设统军使、副使、都监等职。官署名,辽朝置,掌北院从军之政令。其官有北院统军使、北院副统军使、北院统军都监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参看“北院”条。
官名。参见“枢密院副承旨”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之职官。掌文书案牍。外务部及新陆军中所设均分为一等、二等; 国子监所设为二等、三等。又,清末新设之川滇边务大臣,所属亦有书记官。详见“一等书记官”、“二等书记官”、“三等书记官”。民国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