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门下督盗贼

门下督盗贼

见“门下督”。


官名,也简称门下督,汉置,掌侍从护卫。长官外出,侍从保护;长官在官府,巡察守护。《后汉书·舆服上》:“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导从,置门下五吏:贼曹、督盗贼、功曹,皆带剑,三车导;主簿、主记,两车为从。”参看“门下督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掌言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。二十四掌之一,属尚宫局,员二人,从九品。唐朝改正八品。为司言、典言之佐。协掌宣传启奏之事。宋、金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名。唐、金皆置,

  • 贴祗候内品

    宦官职名。宋人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。

  • 下嫔

    内命妇位号。北齐置,为皇帝之妾。《北史·后妃传上》所载《河清新令》以宣徽、凝晖、宣明、顺华、凝华、光训为下嫔,比六卿。

  • 总领

    官名。①南宋置。高宗绍兴三年(1133)始设于都督府,六年,又设于诸大将之下。均以朝臣充任。先是以总制财赋为名而设,后实专掌报发御前军马文字,与闻军政。②清朝设于虎枪营及内务府。虎枪营总领,康熙二十三

  • 工曹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始置,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。十八年迁都北京,遂罢。参见“北京行部”。

  • 申状

    官府文书名。宋朝内外官署呈文于中书、尚书省、三司; 御史台呈文于中书、枢密院; 在外官员呈文于所统摄官署,如三省、枢密院或省、台、寺、监及本路察访官,皆用申状。

  • 宫臣

    东宫官员泛称。《旧唐书·李纲传》:“皇太子勇尝以岁首宴宫臣”。

  • 户部使司判官

    官名。辽朝南面官,又称“东京户部使司判官”。户部使司官员,协助户部使处理日常事务。

  • 亭吏

    吏名,旧名负弩,后称亭长,或谓亭父,掌乡亭、都亭、县亭的书信邮递及捕盗贼等。后代废亭置驿,亭吏遂改称驿吏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:“亭有亭长,以禁盗贼。”注:“《风俗通》曰:亭吏旧名负弩,改为长,或谓亭

  • 典匠少府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资治通鉴·晋成帝咸康元年 (335) 》春正月: “ (石) 虎好治宫室,鹳雀台崩,杀典匠少府任汪 (胡三省注: 典匠少府,即汉将作大匠之职也。) 。”官名。东晋时期五胡十六国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