降职
即降低职务。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。始行于战国,历代沿用之。
即降低职务。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。始行于战国,历代沿用之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省设置。为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,以其中一人担任,掌本省驿递之事。浙江、山西、陕西、福建、广西、贵州以清军道兼,河南、江西、四川以屯田道兼。专职道员名。明清时设置,明代按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三年(992),分左藏置,专掌财赋受纳。四年,复并入左藏。
即“威武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官名。唐朝西都 (长安)所在地方最高行政长官,置一人,从二品,多以亲王兼领,实际事务则以长史 (后改为尹) 署理。官名。唐置,即“京兆牧”,见该条。
官、百官。晋代陆机《陆士衡集十·晋平西将军孝侯周处碑》:“汪洋廷阙之傍,昂藏寮寀之上。”江总诗:“畴昔同寮寀,今随年代改。”寮寀,也写作僚寀。
官名。南朝在某州元刺史时,以其他官员监理该州事务,代行刺史职权,称监某州或监某州事,简称监州。地位较正式任命的刺史为低,亦可升任刺史。见《南齐书·陆慧晓传》。后亦为通判的别称。官名。通判的别称。南朝梁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(742—756)中改京城为西京,改西都留守为西京留守。肃宗以后称京城为上都,仍沿用西都留守旧名。宋朝西京河南亦置,以知府兼任。辽朝南面官西京留守司置为长官,多以府尹兼。金海陵王时置,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建于元世祖至元十一年(1274)。十二年,并入陇右河西道提刑按察司。
官名。宋朝礼部试置, 佐知贡举主持考试。皆临时差官,以防事先请托。官名。宋置,为权知贡举的副职,见“知贡举”。
即“别兵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