陵丞
官名。① 帝陵次官。协助管理守卫帝王陵寝。北齐置为太常寺陵署次官。隋朝沿置,一员,从九品。唐朝初为从九品,高宗永徽二年(651)加为从七品上,玄宗开元(713—741)间省,天宝十三载 (754)改献、、昭乾、定、桥五陵署为五陵台,置陵台丞为次官,各一员,从七品下,其启运、建初、兴宁、永康陵丞从八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太常寺陵署置一员,从七品,位提点山陵、令下。②太子陵次官。唐朝每陵置一员,从九品下。
官名。① 帝陵次官。协助管理守卫帝王陵寝。北齐置为太常寺陵署次官。隋朝沿置,一员,从九品。唐朝初为从九品,高宗永徽二年(651)加为从七品上,玄宗开元(713—741)间省,天宝十三载 (754)改献、、昭乾、定、桥五陵署为五陵台,置陵台丞为次官,各一员,从七品下,其启运、建初、兴宁、永康陵丞从八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太常寺陵署置一员,从七品,位提点山陵、令下。②太子陵次官。唐朝每陵置一员,从九品下。
官名,为案狱仁恕掾的省称,也简称仁恕掾,俗称无害吏,掌巡行诸县,审讯罪犯。详见“案狱仁恕掾”条。
官名。即光禄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光禄少卿。
官署史,即光尉大夫办公的官署,在长安城南。见《三辅黄图》。
官署名。元代设置,掌供应皇太后。至元三十一年(公元1294年)太子裕宗殁,以詹事院的钱粮选法工役悉归皇太后位下。同年,成宗即位,改为徽政院以掌之,后武宗、仁宗为其母答己,顺帝为文宗后卜答失里均设徽政院
武官名。后来专指掌杂务的武官。唐代权德舆《权载之集四·送韦行军员外赴河阳》诗:“五年武弁侍明光,辍佐中权拜外郎。”
清朝凡为总督、巡抚、提督、总兵分守险要之副将,均称协标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举人不在原籍,于其他州府参加乡试取解,称寄应。宋制,应解试者不在原籍,而在其他州府参加考试者,称为寄应。考取后即由该地发解。
官署名。唐朝少府监置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去方字。参见“织染署”。
官名。即“司录参军事”。官名。(1)唐开元初改三京府及凤翔、成都、河中、江陵、兴元、兴德六府的录事参军为司录参军,都督府及诸州仍为录事参军。宋承唐制,诸州称录事参军,诸府称司录参军(惟临安府称录事参军
官名。商朝天子六府之一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六府,曰司土、司木、司水、司草、司器、司货,典司六职。”郑玄注:“司货,丱人也。”孔颖达疏:“司货,六也。于周为丱人。言矿器未成者也。掌金玉锡石之地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