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都的通称。《史记·平淮书》:“漕转山东粟,以给中都官。”中都即指京师。
官名。明、清太医院所属之医官。各精一科,专为皇帝、后妃等治疗疾病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设,一人,从九品。隆庆五年(1571)定设十人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初为三十人,后为二十六人,皆汉员。
清朝给予报捐官生者之凭证。捐事由户部捐纳房主办,收捐或由外省,或由部库,咸丰(1851—1861)以后由京铜局。凡报捐之官生,由户部发给执照,以为凭据。
民国时,行政机关辅助办理事务的人员,称助理员。
指官吏致仕、退休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: “及卫将军张安世,宜赐几杖归休,时存问召见。”又,大臣例日归私宅休息亦称归休。
官名。隋朝太常寺太医署置,员一人。唐沿置,从九品下,掌以推拿按摩之术教授按摩生。医学学官名。隋唐置,属太医署。掌教按摩生导引之法以治病。唐制员额一人,从九品下,所教按摩生员额十五人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派驻各省清理财政局官员。宣统元年(1909)各省设清理财政局,始置。每省一人,度支部遴员奏派(共派二十四人),任期二年。掌佐正监理官稽查督催该局一切应办事宜。
官名。西汉王国有私府长,或称中御府长,见《史记·仓公列传》。参见“王国私府长”。
见“驻藏大臣”。官名。清雍正五年(公元1727年)置,员额二人,简称驻藏大臣,统理前藏、后藏地方事务,均驻前藏拉萨。每年有一人轮流往后藏巡视边界,操阅藏兵。后减办事大臣为一人,添设帮办大臣一人,分驻前
官名。金朝枢密院置,一人,正四品,位签书枢密院事下。元成宗大德十年(1306)枢密院复置,三人,后定置二人,正四品。官名。金置,为枢密院长官之一,正四品,位在使、副使、签书之下。与上述长官共掌武备机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