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唐高祖武德年间 (618—626)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一员,职如民部尚书,正四品,兼掌礼部事。
阶官名。金朝始置,为教坊阶官,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二阶,秩正九品上。元朝沿置,属十五阶第十二阶,正八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起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正九品上,称司音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
满语官名。意为“箭主”。满族早期出兵或狩猎时按族党村寨结队,每人出箭一支,每十人立一长,称“牛录额真”。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 (1601) 将每三百人编为一牛录,设牛录额真统之,始为正式官名
官名。详见“左右中牧官都尉”。
官署名。①掌管刑法的机构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属秋官府,以刑部中大夫为长官,少刑部下大夫为次官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省公府诸司中大夫,以刑部下大夫为长官,周宣帝即位后,复置公府诸司中大夫,
唐朝边镇武官,位在军镇大使下。
宋朝小学职事名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在京小学置,员二人,掌学生名册,纠程课不逮者。宋太学职事名。宋代太学置集正二人,掌管学生名册,督促学业后进的学生。斥退学生时,由一集正宣读弹文,另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元末各地地主(主要是汉人)组织地方武装,抵抗农民起义军,自称义兵。惠宗至正十四年(1354)置南阳、邓州等处毛胡芦义兵万户府,管理并指挥本地各处地主武装,免除其差役。以后于汴梁等地又续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和吏人转迁的一项规定。朝廷内外各司吏职,原该年劳补官者,依法准许自愿改换相应官资,注拟差遣,称“比换”。官员亦可比换其他类别的相应官资。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礼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,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膳部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。掌陵庙祭品与祭具的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