鸿臣
汉朝大鸿胪的别称。扬雄《鸿胪箴》:“鸿臣司爵,敢告在邻。”大鸿胪,卿一人,中二千石,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。郊庙行礼,掌赞导。诸王入朝,当郊迎,典其仪。皇子拜王,赞授印绶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典客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大鸿胪》。
汉朝大鸿胪的别称。扬雄《鸿胪箴》:“鸿臣司爵,敢告在邻。”大鸿胪,卿一人,中二千石,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。郊庙行礼,掌赞导。诸王入朝,当郊迎,典其仪。皇子拜王,赞授印绶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典客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大鸿胪》。
官署名,汉置,掌审理上林苑中的犯人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罢上林诏狱。”注:“师古曰:《汉旧仪》云上林诏狱主治苑中禽兽宫馆事,属水衡。”意思是:掌审理苑中喂养禽兽、管理宫馆等人中的罪犯。上林诏狱属水衡都
官名。清朝蒙古各盟副长官。清于内、外蒙古及青海蒙古各部实行“盟旗制”,每盟设一人。佐盟长掌理一盟之政事,督同札萨克办理旗下之大事。
官名。即武器丞。
官名。即太监。西周、春秋战国置。宫内侍御之臣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上》: “因令奄将宫人之美妾二十人并遗季。”陈奇献注: “奄,奄官。”《周礼·天官 ·序官》: “酒人,奄十人。”郑玄注: “奄,精气闭
官署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李诉传》: “高宗即位,诉以旧恩亲宠,迁仪曹尚书,领中秘书。”其长官为中秘书监。一说即内秘书之异称。
官名。即御史中丞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复名御史中丞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宪台”
官名。春秋战国管理符信之吏。《墨子·号令》:“为符者曰养吏一人。”孔诒让注:“养吏,吏掌养为符信者。”
太平天国的元首府。太平天国前期以天王为国家元首,以军师执掌政务,实行军师负责制。天王府仅仅是元首府,不是国家政务中心。故天王府的官员多为天王的侍卫、仪制和服侍饮食起居之宫。其编制如下:侍臣,主服侍天王
官名。明置。掌护卫皇陵,操练中都留守司八卫一所军马,兼管高墙犯罪宗室。一人,为司礼监外差。宦官职名。明置,为司礼监外差,员额一人,掌护卫皇陵。辖佥书数十人,兼管犯罪宗室。
官名、北魏置。负责宫廷守卫的较低级军官,统率羽林、虎贲等宿卫军士,有时亦执行其它任务。《魏书·彭城王传》: “(世宗)诏宿卫队主率羽林、虎贲,幽守诸王于其第。”参见“队主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