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汗
见“王台”(200页)。
见“王台”(200页)。
1697—1763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。又称策凌旺扎勒、仓吉杰贝洛旦。藏族。拉萨北部达隆人。属喀司族系。阿旺仓巴之子。后因家族纷争,改名多喀,故又称多喀夏仲才仁旺杰。自幼聪慧,善习书法、历算。嘉庆十六
旧时西藏地方政府铸造、印制及发行的货币。藏语称“额桑”,意为“银两”,又作“藏银”,有金属币和纸币两种。旧时,西藏主要经济是以物易物,大部分货币集中少数三大领主及商人手中。西藏最初曾用尼泊尔银币,清乾
即“罐鼓”(2591页)。
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。俗称阿喀公贝勒旗。康熙三十六年(1697),固始汗玄孙噶尔丹达什率众归清。五十年(1711),封辅国公。雍正元年(1723),叙功晋镇国公。三年(1725)授札萨克,建旗。下设1佐
契丹语音译,“兴盛”之意。辽世宗耶律阮的宫卫※积庆宫契丹语音译为“耶鲁盌斡鲁朵”。
即“赫哲喀喇”(2423页)。
清代旗籍中立户单位和上等旗人之称。嘉庆《清会典》卷67载:“凡户之别,曰另户,曰※户下,户下之※开户者亦曰另户”。乾隆四年(1739)规定:八旗编审人丁,以18岁以上者核明入册,分别记注在“另户”、“
见“裴罗将军城”(2448 页)。
唐宋时期抚水州豪族。唐时抚水州在黔中道南部(今贵州三都、广西环江一带)。居民主要有区、廖、潘、吴四姓,首领皆出自上、中、下三房及北遐镇蒙姓。上房居帚洞,中房居前村,下房居博贺村。住地稍平,夹龙江以种植
契丹语,一地方单位名称。为※宫卫制(斡鲁朵)下一※抹里(相当于“乡”,或“乡”下一级单位)名。辽置十二宫,缅四为兴宗※延庆宫下之一抹里。